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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發佈日期 | 2024-04-30 | 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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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標題 | 自113年5月1日起,辦理特A等級民眾臨時車服務範圍開放新北市全區、基隆市及桃園市 | |||||||||||||||||
訊息內容 |
一、辦理期間:自113年5月1日起受理民眾進線臨時訂車。
二、服務對象:障別特A等級民眾。
三、服務範圍:新北市全區、基隆市及桃園市,起點或迄點有1端須位於臺北市內。
四、服務時間:同「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」規定。
五、服務方式
(一) 訂車方式及時間:請於乘車日前3日17:00起至當日,撥打客服中心專線訂車(0809-080650)。
(二) 訂車限制:以專案臨時訂車(限通用計程車)方式,每1日提供1趟次服務(可包含去、回趟次;趟次費用分計)。
六、服務費用: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及合理反應長距離行車成本,起點或迄點位於擴大服務範圍區域之服務費用說明如下,列舉說明如下表
(一) 計程車費率600元(含)以下:民眾自付計程車費率1/3計算,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。
(二) 計程車費率超過600元:民眾自付計程車費率扣除本府補助350元之差額。
(三) 高速公路通行費自ETC送暖公益基金支應,如該基金用罄後通行費由乘客自付,乘客可於下車時向駕駛員索取收據。
(四) 擴大服務範圍區域不適用「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特A等級及A1等級之低收入戶免收費作業須知」規定。
七、其餘規定同「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」。
表 擴大服務範圍區域服務費用列舉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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